08-07
文章导读:征地拆迁案件时效是如何规定的?错过诉讼时效,真拿不到补偿吗? 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时效。 1、按照新行诉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其一是行
08-06
文章导读: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计划、压低补偿数额,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 第一、旧法新法不同,城市乡村的差异,适用有利于拆迁方的法律。 我们见过这样的案例,拆迁方在适用法律上,会耍一些小手段。所以我们老百姓在遇到征地拆迁时,要明确几个问题。楹庭拆迁团认为,首先,确定土地性质到底属于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若是集体土地,能不能适用国有土地上的
08-06
文章导读: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采取暴力胁迫、断水断电断路等措施强制拆迁的行为属于违法拆迁。违法强拆要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违纪
08-06
文章导读: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用断水、断热、断气、断电和堵塞道路等方式骗签或逼签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这类现象依然存在。史某家就遇到了这种情况。对于强拆暴拆行为,相关责任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行政赔偿! 第一部分:没有签协议就让搬走。 1、两个月前,拆迁办工作人员B和F来到史某家,与史某的老伴闲聊了好久。过了几天,B和F又
08-05
文章导读:《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指出,违建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可按妨碍公务处罚。 一、对违章建筑的限制性措施有哪些? 1、修订草案完善了违法建设查处手段,提高了违法成本。修订草案提到,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
08-02
文章导读:拆迁方说被认定违章建筑,所以养殖场不能获补偿,这种说法对吗?其实,根据相关法律和实践经验,被认定违法建筑的养殖场也可获得补偿! 1、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的相关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
08-02
文章导读:如果你的房子被强拆,要争取国家赔偿!不是给点拆迁补偿就行了! 一、补偿是适当补偿 (一)适当补偿 1、国家补偿责任是对合法行为所造成损失的一种适当补偿。 楹庭认为国家补偿责任是指为了保护公共利益,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或者其他法定的事由,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由国家承担适当补偿的义务。在
08-01
文章导读:有些被拆迁人非常疑惑,明明自家的房屋是砖混结构的楼房甚至还有一些农村的自建的房子才住今年,怎么就被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了呢?到底什么才算是棚户区? 一、棚户区是怎么回事?有什么新政策? 1、什么是棚户区? 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
08-01
文章导读: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百姓对于征收流程征收法律法规更加不懂,尤其是律师资源也少,遇到法律问题想找个律师当面咨询都难以解决,而本地律师对于征收的法律法规又一知半解,所以造成对征收的不知所措的情况,为了让更多农村被征收人更加的了解法律更加的懂得征收,我们的楹庭普法栏目以视频+文字的形式为大家多维度讲述,今天我们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农
08-01
一、只有市县级以上政府才有征收土地的权利。 征地一定是政府行为。也就是说征地一定是政府行为,而不是个人和商业法人的行为。征地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必须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是用于商业开发用途的情况,就不是征收土地的法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