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指出,违建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可按妨碍公务处罚。
一、对违章建筑的限制性措施有哪些?
1、修订草案完善了违法建设查处手段,提高了违法成本。修订草案提到,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不得提供相应服务;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得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楹庭拆迁团认为,对没有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办理相关服务手续或者提供服务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2、修订草案针对有关机构违规查封违法建设的情况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性措施。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处置房屋和土地,不得妨碍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在依法处置房屋、土地前,应向规划国土部门了解有关规划情况,涉及违法建设的,在规划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违法建设处理后,方可处置。楹庭办过很多违章建筑案子。
二、违建当事人不配合执法,可按妨碍公务处罚。
1、对于违法建设,修订草案提出要对当事人实施信用惩戒。执法机关将违法建设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北京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根据北京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2、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未缴纳强制拆除、回填等相关费用,以及受到罚款处理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执法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对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可认定为妨碍公务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拒绝、妨碍、阻挠执法部门进入现场,闯入、强行进入或者破坏已查封的现场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和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楹庭提示您:
(1)如果您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请先搞清楚你的房屋是否是违建。在遭遇强拆之后,或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别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错过诉讼时效。
(2)对于合法房屋被强拆,诉讼时效是6个月。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以后,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服的,要在接到该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在实施拆除违建之前,仍需要做最后一个公告。如果被拆迁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司法审查终结前,不能强拆涉案房屋。
(4)如果有疑问,请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不管涉及违章建筑,还是遇到征地拆迁,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后很难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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