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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律师讲解:拆迁未达成协议没签字能强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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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23-06-27 | 阅读次数: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只能在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面对不满意的补偿,很多被拆迁人选择不签协议那么,不签协议就可以进行房屋拆迁吗? 被拆迁人不签协议,不代表房子有救了征收方可以通过司法强拆来拆你的房子。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司法强拆呢?
根据103010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被征收方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如果消极维权,没有及时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此时就可能面临司法强拆但申请司法强拆受时间和材料限制让我们来看看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内容是什么?同时,司法强拆如何提供救济? 。

在时间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本章规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拆迁房屋律师在行政诉讼领域办理多个复杂纠纷案件,深厚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运用扎实的法学知识以及理论素养研究行政诉讼系列法律问题,并在房屋拆迁纠纷、农用地征收及转用纠纷、违章建筑纠纷、行政协议、行政允诺、土地确权、土地承包合同、民事合同等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始终践行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法治理念,尽心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从材料上看,《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强制执行;
(二)行政决定及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和行政机关的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强制执行申请书还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资料也就是说,满足这些条件,房子就可能面临司法强拆 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

《行政强制法》第六十条规定: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也就是说,即使房子被拆了,你也要支付强制执行的成本 房屋被司法强拆后被拆迁的人如何解困? 司法强拆申请被法院批准后,强制拆迁势不可挡。

此时,被征收方应检查其执行是否合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强拆经法院批准后,一般由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百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寻找强制拆迁执行人在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违法点。

以后司法强拆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诉讼的方式要求更高的拆迁补偿但是,相关条件的确定必须符合法律如果房子本身是违法的,那么拆迁补偿标准就不能提高。
律师提醒,不签协议不会帮你增加赔偿面对不满意的协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及时处理。如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样本相关问题,及时咨询房屋拆迁律师在线答疑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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