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九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第11号令)和《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沈房发〔2012〕93号)的相关规定,为解决我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地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情况,现制定沈阳市第九批公租房配租方案如下:
一、配租原则
1.三公原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申请家庭代表对本次配租情况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2.直配原则。实行“一对一”的配租原则,即通过摇号方式直接确定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与相应房源的具体房间号,进行“一对一”配租,直接将每个申请家庭配租到具体的房间。
3.递补原则。实行候补申请家庭依次递补原则,即将通过摇号未配租到房源的申请家庭作为候补配租家庭,依据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对被放弃房源进行依次递补配租。
二、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共5919套,其中单室房源5765套,双室房源154套。
1.望花丽景公租房,位于大东区荣文街7号,共计21栋12层小高层住宅,3063套单室房源,面积36-40平方米左右。
2.惠生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秀园一街2号,共计30栋18层高层住宅,4174套房源,其中单室房源3132套,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双室房源1042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依据报名情况,本次配租1862套单室房源,154套双室房源。
3.西雅美苑公租房,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269号,共计9栋高层住宅,2526套单室房源,面积35-40平方米左右。依据报名情况,本次配租840套单室房源。
三、租金标准
1.望花丽景公租房:基础租金为每月每套320元。以顶层和底层为基准租金,其余楼层均加20元。东、西、东北、西北朝向每套在所属租金标准上再减20元。
2.惠生新城、西雅美苑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发改委(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四.配租对象
1.望花丽景:单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2016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4155户。
2.惠生新城:单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2017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1862户;双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2017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154户。
3.西雅美苑:单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2017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840户。
五、配租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方式。
保障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双室。家庭2口人为父女或母子的可配租双室房源。
六、配租程序
(一)现场参加人员
1.邀请申请家庭代表参加电脑摇号配租现场监督。申请家庭代表由各区推荐1人,凭居民身份证进入电脑摇号配租现场。
2.特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房产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及新闻媒体记者和市、区住房保障部门代表,对电脑摇号配租进行现场监督。
(二)电脑摇号配租分组
1.望花丽景:分2组参加电脑摇号配租。第一组保障人口1-2人的2012年—2015年申请家庭1593户参加1593套单室房源的电脑摇号配租;第二组保障人口1-2人的2016年申请家庭2562户参加1470套单室房源的电脑摇号配租。
2.惠生新城:分2组参加电脑摇号配租。第一组保障人口1-2人的2012年—2017年申请家庭1862户参加1862套单室房源的电脑摇号配租;第二组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2012年—2017年申请家庭154户参加154套双室房源的电脑摇号配租。
3.西雅美苑:分1组参加电脑摇号配租。第一组保障人口1-2人的2012年—2017年申请家庭840户参加840套单室房源的电脑摇号配租。
(三)电脑摇号配租过程
1.现场宣读《沈阳市第九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2.根据房源具体情况,将楼号、房间号予以公示。
3.由工作人员将参加电脑派位申请家庭名单向到场人员进行展示。
4.每一组申请家庭名单公布无异议后,将电脑中的该组所有申请家庭的初始自然排序通过电脑第一次随机打乱。第二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产生配租名单,即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
5.将望花丽景第一组单室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前1593号与配租户型单室1593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将第二组单室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前1470号与配租户型单室1470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
6.将惠生新城第一组单室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前1862号与配租户型单室1862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将第二组双室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前154号与配租户型双室154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
7.将西雅美苑第一组单室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前840号与配租户型单室840套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确定每个申请家庭的配租房间号。
8.在本次没有获得望花丽景公租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按照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向下顺延,作为候补配租家庭。如有被放弃房源,按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依次递补。被放弃房源按摇号时的房源顺序,与候补配租家庭配租顺序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确定候补配租家庭的配租房间号。如有再次被放弃房源,按照上述程序重新实施配租。
七、相关要求
1.配租成功家庭在实际入住前,如发现有房产、工商、车辆等情况,将取消配租入住资格。
2.配租成功,无特殊原因,放弃本次所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
3.本次电脑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只对本次配租有效。
4.电脑摇号产生的配租家庭名单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上予以公示。
5.各项目预计半年内入住,具体入住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