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市自然资源局
【案情简介】
该船舶公司位于某市冶金工业区成立于2008年,经营范围:从事船舶制造、销售业务,2008年初,该船舶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由市政府提供140亩土地建设船舶基地(招商引资项目),后经批准使用154.8亩,2011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使用海域47.8559公顷,其中批准填海12.1554公顷,后实际填海52亩,共计使用200余亩。2009年8月,某港务局批准使用海岸线1481米。该船舶公司自成立后积极进行建设生产,3万吨级船台于2009年完工,2012年获得了海域使用权证,建设项目也被列入省重点项目。
2018年又一招商项目入驻,该项目为某钢铁项目,坐落位置也处于该工业区,一期占地1000余亩,2018年初举行开工仪式后即进行违法占地施工建设,2018年6月开始该钢铁项目实施违法填海面积100余亩,侵犯了该船舶公司的船坞、厂房项目用地、占海区域等合法权益,由于涉及省重点工程和两个重大招商项目,考虑政企关系问题,经人介绍和多方了解后,该船舶公司核心成员找到楹庭政企纠纷主任律师路永强律师和董国女律师,在面谈了解详细案件原委并仔细查阅相关资料之后,船舶公司更加的认识到楹庭政企纠纷案件办理的专业度,决定委托楹庭律师团为其维权,路永强律师和董国女律师接受案件委托并迅速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办案策略,启动非诉+必要的诉讼程序。
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详尽案件分析、专业法律意见书撰写出具,使得案件一步步被厘清。并对一些错误的行政行为予以诉讼申请撤销。最终法院支持了楹庭律师的观点,对以下行政行为予以撤销。
遇到政企纠纷,尤其是大型招商引资企业,既要考虑企业合法利益维护,又要考虑政企关系的维系,更多的非诉工作要做到扎实有效,诉讼工作要做到有备无患。遇到政企纠纷,先问楹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