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路永强律师、董国女律师、张凤宾律师将于2019年4月18日、19日,就福建省XX船舶公司因土地被收回、地上物被征收等涉及的补偿问题与福鼎市政府进行座谈。
案情分析:
福建省XX船舶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27日,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2008年5月26日其与福鼎市人民政府签订《XX造船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协议书》),由其提供福鼎市XX县XX村土地约140亩,岸线约660米(实际面积和岸线以勘测批准后的红线规划图为准)建设船舶基地。2009年8月4日,宁德市港务局批准使用海岸线1481米。2012年1月18日,XX船舶公司领取海域使用权证。2018年市政府为了保障鼎盛精品钢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对福建省XX船舶公司部分厂房及设施、场地内租赁户的生产设备、设施实施了强制拆除。
2018年11月,福建省XX船舶公司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达成委托关系。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已经对岸线使用权侵权、福鼎市政府收回土地行为违法等行政行为,依法提起了行政诉讼。现将继续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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