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启东市苏XX生猪养殖场诉被告启东市人民政府、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请求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养猪场、损害附属物等设施及其他财产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委托本所董国女律师、邓红欣律师于2019年5月8日上午9:30参加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庭审。
案情简介:
原告启东市苏XX生猪养殖场响应政府号召兴建养猪场,申领了营业执照、办好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一直守法经营。分别于2018年2月6日、2月28日、3月13日、3月30日在启东市“263办”、控违办及东海镇政府的指挥下,以环境保护为由,强拆了原告的养猪场。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启东市苏XX生猪养殖场认为被告在无法定职权,在未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其养殖场及附属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原告启东市苏XX生猪养殖场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达成委托关系并积极维权。在通过律师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依法对强拆行为提起了行政诉讼。现该案将在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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