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更多》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多起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所人员 更多》
来访地址 更多》

政府经济适用房可以参与买卖吗?

楹庭首页 > 楹庭资讯 > 法律资讯 >

文章作者:楹庭律师团 | 更新时间:2023-07-10 | 阅读次数:

经济适用房可以参与买卖,但应符合经济适用房已居住五年的标准,未居住五年的不能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应纳税,包括契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然而,这个“五年”是怎么认定的?一般来说,这是购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证明的时间或经济适用房房屋权证的发放时间为准。

购房家庭可以提供任何证明来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居住时间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然后持房屋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房屋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专业从事行政诉讼及征地拆迁相关的刑事诉讼等法律事务的楹庭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房产纠纷民事诉讼经验。执业以来,代理、咨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权属争议、土地侵权及房屋买卖、房产抵押等房产纠纷类案件遍布 28个省、直辖市上千起,涉及资产达数亿元人民币,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如果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单价的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购买。当然,别忘了准备原房屋销售合同、房屋转让合同和其他证书。

法律依据: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中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确需上市出售的,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楹庭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相关标签:
× 提示: 您的网络连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