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个 生态环境部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2019年需完成20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涉及156个地市527个县899个水源地3626个环境问题。目前,3626个问题中有1991个已完成整治,但河北、山西、海南、吉林、辽宁等省份形势严峻,截至今年7月9日,5省问题整治完成率低于50%。
位于水源地保护区的企业面临整治被关停被腾退的问题,这些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确属违法建筑明令禁止不准建设的建筑,二是历史形成的厂房建筑或者是招商引资入住的企业,这些是由于水源地保护的划定或升级造成企业“被”成为关停腾退对象。针对第二种情况的企业因行政行为造成企业不能经营或不能正常经营,均应该依法予以补偿。路永强律师在以往的办理的案件和案例解读也企业主讲解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
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费用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固定资产直接损失的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包括:上下游供货企业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补偿、半成品的损失补偿、特种行业专利许可中断时期的补偿、停产停业期间员工工资社保劳动合同违约解除的补偿等等。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对于此类企业除了考虑企业利益之外还需要顾及来之不易的政企关系的维系,因为企业的经营不可避免的跟工商、税务、环保等等部门沟通接触,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路永强律师人为这些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关停腾退的法律解决方案,需要一并考虑,并妥善解决。
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不能拿到合理的补偿款会在后续影响企业重建和发展。所以说在拆迁补偿这方面,一定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