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征地拆迁时,很多被征收人和拆迁人不知道怎样的补偿才是公平合理的事实上,国家早就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了征地补偿标准这些法律有效地保护了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征收人不按照这些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可以拒绝! 。
1.补偿应该公平合理 103010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农民的生活水平甚至低于征收前,那么征收补偿一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被征收农民可以拒绝征收。
2.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其周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补偿均价低于其周边同类房产的价格,肯定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应该及时维权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在选择房屋或货币时,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实践中,如果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比较大,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既拿拆迁款又拿安置房如果被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不顾被征收人的意见强行安排被征收人拿钱或房子,这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搬迁前必须进行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所以先谈拆迁再谈补偿是违法的其目的往往是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加快征收进程,达到快速拆迁的目的,或者是将被征收人置于不利的谈判地位,被征收方会充分主动然后施加压力降低补偿,只给被征收人较少的补偿。
被征收人必须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不被被征收方误导 面对征地拆迁,被征收人不得不依靠法律维权国家颁布法律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被征收人的征收行为被征收方要依法进行征收拆迁,否则就是违法如果被征收人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满意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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