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强拆房屋的案例很多无论什么情况,一旦房屋被强制拆迁,都会对被拆迁人的生活和日后的维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所以一定要清楚,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拆迁房屋?
只有提前做好功课,才能在强拆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从上述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拆迁的权力归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执法范围为村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执法范围为城市),其对象为: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即未取得任何规划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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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一,拆迁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二、经法院立案审查,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必须由依法有裁决权的部门作出 三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向强拆方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四、只有在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措施
五、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经过法律审批 简单来说,哪些房子可以拆?
违章建筑
1)未经申请或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修建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修建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造的建筑物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置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第39条和第40条) 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决定拆迁但逾期未搬迁的房屋,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手续|征地拆迁补偿细则|征地拆迁补偿|拆迁征地电话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农田征地拆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