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周XX与上诉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二案。
由本所
汪庆丰律师、
陆迦楠律师代理的周XX与开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二案,上诉人开平市自然资源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本案将于2019年11月27日15:00,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合并审理。
案情简介:
周XX向开平自然资源局提起两个信息公开,开平自然资源局收到之后,做出的答复内容实际上构成拒绝答复,周XX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江门市中级法院做出(2019)粤07行终XX、XX号终审判决之后,开平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4月26日重新答复,但是开平自然资源局依旧不予提供公开材料行为,周XX于2019年6月6日提起诉讼,江门市江梅区人民法院于分别作出(2019)粤0704行初XX、XX号《行政判决书》,要求开平自然资源局20个工作日内对周XX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开平自然资源局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起上诉,现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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