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福建省XX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海洋工程建设引起的其他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委托本所
董国女律师、
路永强律师于2019年5月16日上午8:40参加厦门海事法院庭审。
案情简介:
2008年5月26日,原告与福鼎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协议书》,由其提供土地140亩建设船舶基地,后经批准交原告使用土地面积154.8亩。2011年12月28日,经福建省政府批准,使用海域47.8559公顷。2009年8月4日,宁德市港务局下发关于同意福建省XX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后原告领取了海域使用权证。被告投资建设的鼎盛钢铁项目属于商业项目,坐落于店下镇阮洋村。2018年3月28日,被告举行了开工仪式并正式开始进行违法占地施工建设。现已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取得的对海岸线1481米的使用权。
福建省XX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达成委托关系并积极维权。在通过律师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依法对侵权责任纠纷提起了民事诉讼。现该案将在厦门海事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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