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解析《行政处罚法》会对4类行为进行处罚?哪些机关有权处罚?
第一部分、法条原文
《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本条是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法定原则的规定。
第二部分、法律解析
一、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国家立法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严格慎重的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1、行政处罚按其性质划分,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涉及人身权利的人身自由罚;二是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的行为罚;三是罚款、没收非法财产等财产罚;四是警告、通报批评等申诫罚。
2、我国设定行政处罚权的立法原则:楹庭拆迁团了解到,第一,要符合我国的立法体制;第二,要区别各类行政处罚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第三,根据法制原则来规范,对现行某些不规范的做法要适当改变,又要考虑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以上原则,本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本条强调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由本法统一调整,采取法定原则。
3、本法规定的处罚设定权可以概括为:法律可以设定各种类型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类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实施要依本法的规定。
实施处罚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实施的主体,一是实施的行为或实施的原则和程序。
1、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哪些行政机关有行政处罚权,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楹庭拆迁团建议对此应注意一点,执法主体应是国家行政机关,但又不都是行政机关,法律开了一个小口子,规定了授权和委托,但有限制性规定;
2、行政机关只能对自己主管业务范围内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以行政处罚;
3、每个行政机关有权给予什么种类的行政处罚,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法律也作了具体规定。
楹庭提示您:
1、如果您经营的餐馆、酒店等餐饮企业,因为排放油烟超标,或排放污水超标,被相关部门处罚。或者您的工厂因环保问题被迫停产停业或被关闭。也可能您的养殖场被责令禁养、拆除、关闭。甚至因为以上某类原因被罚款。您如果认为相关部门的处理不合适,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你如果遇到不清楚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解决方案。
2、同时,请注意以下法定期限,以免错过维权良机。
(1)《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了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之外,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