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征收过程中,房屋产权和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和法律规定非常明确,但室内装修、地暖等室内补偿如何补偿?有没有相关的赔偿标准?
今天,我们就来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103010(京发〔2011〕77号)第十四条规定:机器设备、材料等搬迁费用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内部装修价值和停产停业损失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实践中,除一些贵重设备、光缆、木材等附属物外,一般直接按照残值的路径评估补偿金额即根据重新购买装修价格、使用年限、使用年限到期后的残值、使用年限等。
计算材料的折旧,并获得补偿金额 装饰及附属物在实际征收拆迁中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非独立性的特点由于知识、视野、市场等的限制估价机构人员中,甚至很多附属物都没有公开的市场交易,在估价中确实很难判断或确定其实际价值。
楹庭行政诉讼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大中型企业行政诉讼,政企纠纷等疑难法律问题,涉及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搬迁、土地收回、矿产资源压覆、海域权纠纷、企业改制及破产等法律服务。如您有相关的疑问,欢迎致电或留言,我们看到会第一时间回复。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建议室内装修及部分设备的补偿提供方及时与拆迁方协商,得到符合自身相应条件的补偿。如果真的是补偿金额太少甚至室内不给补偿,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