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高铁建设带动了经济发展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越来越便捷的出行方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国家对高铁的规划更加紧密所以,高铁的建设肯定会占用土地征用土地怎么补偿? 因高速铁路建设
06-2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土地被征收拆迁的,房管部门应当发布拆迁公告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拆迁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
06-29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有权强制征用土地征用土地时,需向有关部门申报,取得相关征用批文后,方可进行土地征用活动那么,国家有权利强拆吗? 国家有权拆迁吗? 政府可以
06-29
目前,大多数非法强制拆迁都表明拆迁单位是在对居民使用恐吓和胁迫手段;采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式强制搬迁群众搬迁;或者拆迁单位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那么,违法强拆的法律责
11-11
在行政机关招商引资过程中,行政机关会做出各种各样的行政允诺,有些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在其职权范围之内的,但是,有些在招商引资协议里,虽然做出了有关的行政允诺,但是这个允诺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或者说这个行政允诺本身就是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这种行政允诺就是无效的。
11-11
在小区内建设相关设施,未征得小区业主的意见,应当如何维权?如何诉讼?发现相关部门颁发行政许可,侵犯到自己合法权益后,应当如何维权,如何诉讼?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了解一下。
11-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04-25
【案情概要】 方山县人民政府因薛建平诉方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不服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晋07行初10号行政判决撤销被告方山县人民政府2016年6月10日作出的方政补字[209]号《方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方山县人民政府负担。之内容,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5日作出终审
04-25
胜诉案例1013:董国女、路永强代理薛某房屋征收行政诉讼 胜诉方山县人民政府- 撤销征收决定,完美胜诉县政府 【案情概要】 薛某在方山县大武镇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领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6年6月5日,方山县人民政府作出方政房征决[209]号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薛某的房屋。该决定于2016年6月7日送达薛某。薛某不服该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风采】 本案诉
04-25
胜诉方山县人民政府 【案情概要】 薛某所有并经营的房屋位于方山县大武镇大武村,因相关建设项目之需要,方山县人民政府对其房屋进行征收。因双方就补偿标准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薛某未签署补偿安置协议,遂方山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10日向薛某做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薛某因不服该补偿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案风采】 本案诉讼代理律师为路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