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正如大家知道的,目前国家政府为了逐步解决城市房屋紧缺的问题而建立大量公房给低保群体租用。住在公房里的人虽然只是依法具有租用权利,然而拆迁时他们也可以获得补偿。这时就面临一个难题,公租房能延续到下一代吗?这种租用权利能够延续吗? 公房的含义 公房也被叫做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指的是国家及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出资建立并出售的房屋,在房屋没有销售前
09-03
最近几天,律师经常接到一些咨询电话:我们不是棚户区,怎么就被棚改了呢?我们觉得利用按照棚改的补偿标准来补偿我们是不合理的。那应当怎样判断你家是否算棚户区呢? 国家和各地的政策都没有给棚户区一个确定的补偿标准。 国务院颁布的25号文也只是说环境较差、住房简陋、改造难度大、安全隐患多的地方是棚户区,但对棚户区的内涵和外延都表达的不是很清楚。各
09-03
在面临征地拆迁时,补偿的合理性显然是所有拆迁户最关注的事情。自己费尽心血建成的房屋就要成为废墟,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赔偿,那这一生的努力就白费了。到底应该怎样做,才可以真正使补偿金额增多呢?下面律师就告诉你们提升补偿的方法。 一、维权要积极,千万别怕民告官 面对征地拆迁时,拆迁户通常都是弱势一方,很难和占优势的拆迁方与政府公平斗争。因此碰
09-03
如果你在遇到拆迁问题去找律师询问的时候,一般律师都会很认真的告诉你:一定要在协议上签好字,签字将决定你能不能拿到自己期望中的补偿款。但是,最近就有很多人发问,一个签字真的有那么大的作用吗? 接下来,就让我们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去探寻拆迁协议的真实面纱。 拆迁方说签协议就是走个过场,这样的协议有什么用? 刘先生的房子在拆迁补偿的环节,拆迁方找
09-03
如果征收拆迁方从一开始就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遵循提高被征收拆迁人生活水平的原则,公平公正地按照程序给予被征收拆迁人补偿,那么久不会有那么多因为拆迁而家破人亡的悲剧案例,也不会有那么多被拆迁人流离失所,每天为讨公道四处奔波。 但现状如此,既然存在侵权事实,那么维权就是天经地义的,被征收拆迁人不需要觉得难为情,也不需要觉得害怕。 为了帮助被
09-03
在农村集体征地过程中,如果农民拒绝交出土地、房屋,不签订补偿协议,通常会有受委托征收部门或执行单位强制拆迁。当房屋被拆除,土地被占用时,农民们想捍卫自己的权利,但他们不知道该起诉谁。因此,在征收过程中,谁有权拆毁农民的合法房屋?那么谁又才是适格的被告呢? 一、谁有权强拆农民合法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违反土
09-03
面对征地拆迁时,除了要具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还要掌握有关的法律条规、当地政策,通常许多拆迁户就在商谈过程中上当,没有获得满意的补偿,反而言之,关键就是与拆迁方商谈时需要借助些许谈话窍门,使他们可以在条件方面和自己达成一致。 商谈是否有效开展和是否获得满意的补偿的关键,以下三句话是商谈过程中千万不要说: 一、补偿多少金额我同意拆 很多拆迁
09-03
在网上,一段市委书记怒吼水利局局长命其在一周之内拆除河道上违章建筑的视频火了起来,除了本身的政治看点以外,大家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水利局也有权力拆除违章建筑,这份权力的来源依据主要是《防洪法》《水法》。 一、能采取不久措施的,可以罚款处理。 《防洪法》第55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
08-15
文章导读:你关心农民话题吗?你对农村土地了解多少?那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明白。再通俗的话题,也会涉及许多专业的法律知识。今天我们列举一些常见的农村土地问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问答1、怎样得到农村宅基土地? 1、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土地。 2、该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修建住宅。
08-15
文章导读: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如何收缴?有什么收缴标准和办法吗? 第一部分:法条原文 解读《土地管理法》第55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及分配办法。本条是关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及分配办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