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很多人以为,行政复议只是申请人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之间的事,跟其他人没有关系。实际上,行政行为的效力往往不局限于直接相对人,还可能影响到周围的邻居、竞争对手、甚至是不特定的公众。楹庭律师翻看了相关的规定,新条例对这个问题的规定有很大的进步,我们来详细说说。 什么叫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简单来说,就是行政行为虽然不是直接针对他作出
05-20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行政复议中的实务问题期限耽误了怎么办。大家知道,申请行政复议有一个60天的申请期限,这个期限是从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的。如果因为一些客观原因,超过了60天才去申请,法律上怎么处理?新条例在这件事上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楹庭律师接下来和大家一起探讨。 耽误期限的常见原因 在实践中,耽误 行政复议申请 期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些
05-19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特别实用的制度不利行政行为的权利告知义务。这个话题可能听起来有点抽象,但它关系到每一个跟行政机关打过交道的企业。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对你不利的行为时,有义务告诉你你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尽到这个告知义务,后果是什么呢?你的复议申请时效要暂停计时。楹庭律师带大家来详细分析。 什么叫不利行政行为? 首先
05-19
上一期我们聊了行政复议范围扩大的话题,今天楹庭律师带大家继续聊新条例的另一个亮点被申请人聘请律师的权利与限制。这个话题听起来比较专业,但其实跟行政机关和企业都有关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新条例给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定: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可以请律师,但是不能光动嘴不动腿,也就是说,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自己的人也得到。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05-15
新《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将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今天楹庭律师就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一个非常接地气的变化行政复议范围的扩充。说白了,就是告诉行政相对人:哪些事儿可以告官了。以前大家总觉得,打行政诉讼的官司,立案门槛高、范围窄,很多委屈找不到地方说理。新条例一出,这个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原来的范围够用吗? 说到行政
05-15
有些行政争议,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这就是 复议前置 。如果跳过了复议直接去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次新条例对复议前置
05-15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很有意思的制度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权。大家都知道,行政复议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但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也就是原行政机关,能不能自己主动
05-13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于日前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替代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旧版《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
05-12
吉林省高院2025年度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楹庭律师对这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整理和简单分析: 第一、权益保障硬支撑,破解民生痛点与程序空转。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直击百姓最关心的急难愁盼。在工伤认定中,明确货车司机等流动岗位的合理绕路属于工作场所延伸,强化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在社保领域,确立了工伤待遇先行支付规则,当企业拒不赔付时,社保基金必须兜底
05-11
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定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与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现制度衔接,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推动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修订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与深化改革相结合,重点围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展开,力求通过明确申请范围、优化管辖体制及完善审理程序,将更多行政争议吸纳并实质化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