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协议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黄永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梁凤云出席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图为发布会现场。 侯裕盛 摄 黄永维介绍了行政协议解释的相关情况。据介绍,这部司法解释是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
09-03
导读: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这个决定书在拆迁征地过程中,是征收方经常使用的一种方式,这也是行政部门进行强拆的前提,所以此决定的背后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作为老百姓的我们接收到这份决定书时, 我们要怎么去分辨这个文书的合法性呢?是不是行政部门做出此文书,我们就没有办法了呢?本来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被人随便宰割? 这需要我们仔细进行分析,如若是以
09-03
当前的房价仍然是居高不下,房屋租赁市场也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到异地工作生活和经营生意而变得越来越活跃。北京乃至全国各地的租客们在经历一场租金上涨风波后,变得战战兢兢起来,生怕突然有一天房东就提出涨租金。提出涨租金的要求对租房双方无论是精神上还是对当时签订的租房合同都是一种考验。 对于租金涨与不涨的问题足以让人心烦,但很多的房东和租客都没有
09-03
虽然政府的土地征用和开发商的土地征用是征地,但实质上仍存在一些差异。那么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哪一方对征地会补偿的更高呢? 1.征收的主体是不同 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政府没有资格发布征收决定。拆迁实施的主体通常是非政府机构,如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 2.拆迁的目的不同 拆迁的目的大部分都是危险改造项目、城市基
09-03
目前,国内正在热烈的进行着土地确权的工作,作为首先试用区域的农户们早已在第一时间取得了土地确权的有关证件。但是,土地确权工作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特别是地基的继承,拆迁补偿等事情非常突出。根据已知,之前许多人为了可以获得城市地区的补贴,或者是由于工作或者学习等原因,把农村户口改为了城市户口。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地基是属于农村农民或者个体户
09-03
导读: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因拆迁补偿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的涌现。对广大被拆迁人来说,拆迁的程序有哪些,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大家迫切希望知道的问题,这对于及早对拆迁的各个环节做出准备,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有着很大的参考意义。本文主要介绍一下大家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09-03
一说到强拆这两个字,许多被拆迁方的心中就会感到很难受,因为强拆就代表着房屋和居所将会失去,补偿也将会变低。就许多被拆迁方而言,强拆属于违法的行为。 房子是我的,我都没发表意见,你就要把它拆了,天理何在?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所谓强拆,就是指在征收方在没有经过房屋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属于私人财产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这属于行政机关的强
09-03
国家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我们老百姓的生活也应得到保护。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通常都是弱势群体,而征收方活或者征收机构的背后包含了政府的支持,以及自己的团队作为资源,具有充足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使得他们做到了利益最大化。反而被拆迁方的个人利益最是容易遭受威胁,同他们做生意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 然而部分拆迁公司背靠着着政府的支持,过度要
09-03
正如大家知道的,目前国家政府为了逐步解决城市房屋紧缺的问题而建立大量公房给低保群体租用。住在公房里的人虽然只是依法具有租用权利,然而拆迁时他们也可以获得补偿。这时就面临一个难题,公租房能延续到下一代吗?这种租用权利能够延续吗? 公房的含义 公房也被叫做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指的是国家及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出资建立并出售的房屋,在房屋没有销售前
09-03
最近几天,律师经常接到一些咨询电话:我们不是棚户区,怎么就被棚改了呢?我们觉得利用按照棚改的补偿标准来补偿我们是不合理的。那应当怎样判断你家是否算棚户区呢? 国家和各地的政策都没有给棚户区一个确定的补偿标准。 国务院颁布的25号文也只是说环境较差、住房简陋、改造难度大、安全隐患多的地方是棚户区,但对棚户区的内涵和外延都表达的不是很清楚。各